再说第二个答案,这是《老子》给出的答案:“圣人恒无心,以百姓之心为心。”这句话的意思,河上公说是:“圣人的高招就是因循,到了有必要改革的时候总是慎之又慎,所以才会显得没主意。”王安石解释的是:“圣人没有私心,想人民之所想,急人民之所急。”[8]这就是说,圣人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。那么,如果说国家政治是以民为本,立法权自然应该掌握在人民手里,而人民实在太多,让这么多人一起商量立法无疑在技术上是不可能的,所以人民要以合理的程序选举代表,由人民代表来立法,这样的立法才能够体现和保障人民的利益,因此是具有合法性的。可按《老子》的道理来推论呢,人民代表只有一个,他就是圣人,虽然圣人并不是由广大人民群众依照正当程序选举出来的,但他无疑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,他完全没有私心,想人民之所想,急人民之所急,所以,立法权掌握在他手里实在是再天经地义不过的。
——呵呵,古人是不是太先进了哎?这或许只是他们的空想吧,他们能举出例子来吗?